[]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涉外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香港陈德伟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08]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12-15
实施时间: 2008-12-15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香港
阅读人次: 67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陈德伟会计师事务所(T.W.CHAN ):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延长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财会[2005]21号),兹批准你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287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14日。
  附件:(财会)字外所临证第287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马施云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 沪财会[2024]29 2024/6/4
关于同意台湾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 财会函[2008]55 2009/3/2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 沪财会[2016]20 2016/3/16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 沪财会[2019]16 2019/3/19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准予新加坡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 沪财会[2025]17 2025/3/5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德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沪财会[2020]5号 2020/1/1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 沪财会[2023]51 2023/12/1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准予马来西亚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沪财会[2025]1号 2025/1/10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 粤财穗函[2023]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