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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8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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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部署,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透明度,规范政府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动情况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编制了《2008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08年11月30日由国家和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部分收费项目涉及两个以上执收部门的,如列入人事部门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列入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列入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列入教育部门的学费和住宿费、列入党委部门的短期培训费等,本《目录》仅列明主要执收部门,其他执收部门不再分别单列。其他执收部门收取上述收费项目的,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三、2008年11月20日前国家和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本《目录》为准;凡未列入《目录》以及《目录》所列文件依据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以拒绝支付。2008年11月30日后国家和省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08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二○○八年
相关附件:
2008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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