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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劳社办发[2008]5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08-3-20
实施时间: 2008-3-2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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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实际,制定了《2008年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38号和省政府42号文件精神,做好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核定稽核联动机制,加强基金监管,拓宽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水平。
  一、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一)切实做好2008年养老金调整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确保调标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春节前将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持定期通报制度、预警制度、重点监控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认真落实各类特殊群体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及核定征收力度
  (三)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核定征收。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扩面重点,完善目标考核、部门联动、扩面征缴奖励等机制;坚持扩面征缴月报制、按月分析扩面工作形势,促进扩面工作。2008年,全省参保人数达910万人。其中,企业参保职工达到605万人。确保全年征收养老保险费217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195.2亿元(含清欠13.4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1.8亿元(含清欠1.89亿元)。继续实行清欠目标责任制,清欠目标15.3亿元,力争实现清欠大于新欠。
  (四)统一调整核定时间,探索改革核定方式。从2008年开始,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年度核定时间统一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市州直以及2007年度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县(市、区),从2008年起,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参保单位和个人试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核定的办法,其它地方可结合实际,进行探索,逐步落实。
  (五)切实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切实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工作,提高养老保险接续率,全年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90%以上。
  三、做好各项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六)继续落实国务院38号和省政府42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各项缴费政策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比例调整工作;规范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办法;严格执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国家、省里要求做好做实个人账户和省级统筹准备工作;完成企业年金清理和移交工作;加快软件升级步伐。
  (七)探索和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解决好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接续和缴费来源;做好文化事业单位、“小三场”以及国有林场等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前的调研、测算工作;落实政策出台后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内控建设、基金监管、统计报表工作
  (八)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运行情况评价体系,实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九)加强基金监管。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流程,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开展自查,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接受审计等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强化基金财务和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基金财务和统计数据上报和分析工作,规范统计数据提取流程,提升统计数据准确性,逐步实现统计数据直接从数据库提取;建立养老保险连环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数据对业务经办、管理决策的支持作用。
  五、加大稽核检查力度
  (十一)扎实推进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全面推行稽核关口前移,健全核定稽核联动机制,完善“两表两签字”制度,核准核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大力推进常规稽核,特别要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中介机构、优势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为稽核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稽核。实现全年实地稽核的参保人数不少于全部参保人数的20%,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的用人单位户数不少于30%,整改率达95%。
  (十二)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缴费诚信制度,营造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全面启动养老保险缴费诚信单位的评定工作。 已开展的地方,要不断总结、规范和完善,尚未开展的,应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并在年内向社会公布一批诚信缴费单位的典型。
  (十三)启动养老保险宏观分析数据上报工作。按照省局制定的数据标准,及时升级开发数据采集软件,按时上报数据。
  六、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社会化
  (十四)加大工作力度,夯实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础。组织开展 “达标社区”的自查和验收,表彰“示范社区”;建立和完善“达标社区”登记和工作档案,扩大“达标社区”的数量和覆盖面,促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平台建设和基本服务项目的开展。贯彻《湖北省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初步形成退休人员档案由省、市、县三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分级集中的管理模式。巩固社会化管理率95%以上和社区管理率75%以上的工作成果。
  (十五)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在省本级和有条件的地市推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一次清分”的服务模式,改进社会化发放工作质量;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全省“重阳节”文体活动,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会影响;总结交流各地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档案集中管理、“达标社区”建设和资格认证等管理服务工作经验。
  七、提高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能力
  (十六)强化目标管理,提高经办能力。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对热点、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巩固宣传阵地,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中国社会保障》、《湖北社会保障》的征订发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认真做好应急要件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抓好行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强化依法行政;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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