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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上市公司金融类国有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外[2005]7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12-2
实施时间: 2005-12-2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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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发深圳),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精神,积极推进上市公司金融类国有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保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上市公司金融类国有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财金[2005]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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