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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税务登记户数季报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6]6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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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地方税源监控,掌握税务登记的动态情况,省局决定从2006年第一季度开始起,实行税务登记户数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告内容。一是地方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见附表)。二是地方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分析说明。
  二、报告时间。县(市)、区局每季终了5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报告表及分析说明报市州局;市州局每季终了10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县(市)、区局报告表的汇总表及分析说明(纸质),经签名盖章后报省局,其电子资料(报表用excel编制、分析说明用word文档格式)应通过地税系统内网的FTP报送。本年一季度报表及分析说明顺延1个月上报。
  三、报告要求。推行税务登记户数季报制度是加强税源监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对纳税人户籍管理成效的检验。要将登记户数季报制度与规范税收管理员制度、促进征管信息化、强化征管基础、推行执法责任考核等项工作相结合,尽量利用ETAX系统功能和数据,以及规定的统计口径和逻辑关系进行编制,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报表质量,并简要分析说明季报登记表中户数变化的主要情况及原因,严格按期报送。
  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可提出改进意见,逐级上报。

  附件:地方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

  地方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统计口径和相关说明
  一、地方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统计口径
  (一)纵栏口径。
  纵栏1:上季末户数是指上季最后1月最后1天的户数。
  纵栏2:增加是指本季期间内所增加的户数。
  纵栏3:减少是指本季期间内所减少的户数。
  纵栏4:本季末户数是指本季最后1月最后1天的户数。
  纵栏5:共同登记户是指本季按照总局所明确的国、地税共同征管范围的规定,国税、地税共同登记管理的户数。
  纵栏6:未达到起征点是指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户数。
  纵栏7:下岗职工再就业是指按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享受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户数。
  纵栏8:非正常户是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己办理税务登记、未按期申报纳税、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查无下落、经认定的纳税户。
  纵栏9: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 (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纵栏10:建筑业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
  纵栏1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
  纵栏1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其他计算机服务,公共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
  纵栏13:批发和零售业包括农畜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其他批发,综合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零售、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纵栏14:住宿和餐饮业包括旅游饭店、一般旅馆、其他住宿服务,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其他餐饮服务。
  纵栏15: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
  纵栏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括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
  纵栏17: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其他教育的职业技能培训、特殊教育、其他未列明的教育。  教育行业中大部分是各类学校。各类学校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的规定,由政府举办和民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各类学校,主要包括初等教育的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初级中等教育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高级中等教育的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教育的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纵栏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包括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纵栏19:其他行业是指上述前8个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二)横行口径。
  横行1:总计是指所有注册类型和造册登记的总户数。 
  横行2: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横行3: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横行4: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横行5: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横行6: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横行7: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横行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横行9:其他企业是指上述企业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横行10:港澳台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横行1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横行12:外国企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横行13:个体经营是指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个体经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两种形式。个体工商户是《民法通则》第二章第四节的条款中所明确界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是由《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的条款所界定的。
  横行14:其他是指上述注册类型之外的其他注册类型。
  横行15:合计是指上述所有注册类型登记的合计户数。
  横行16:造册登记是指采用造册登记并纳入征收管理的纳税户。
  二、地方税务登记户数季度报告表编制的相关说明
  (一)所属时间填制本表当期(季度)第1个月的首日至最后1个月的最后1日。
  (二)上季末户数必须等于本季初户数,即本季末户数为下季初户数;本季末户数是已纳入税务登记管理的户数,必须等于或大于入网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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