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定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社会福利企业的批复
发文文号: 豫民文[2007]3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07-2-27
实施时间: 2007-2-2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6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郑州、鹤壁、三门峡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
  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关于申报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申请收悉。省民政厅、省国家税务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确认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认定其社会福利性质。相关省辖市民政局接到本批复后,应尽快代省民政厅核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的规定,持《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及有关资料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新办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新办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郑州市(5个)
  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宁鹤
  郑州原恒科技炉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召
  郑州隆生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青元
  河南省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炎
  郑州安泰特种电磁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新建
  安阳市(1个)
  汤阴明彩矿业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田保忠
  鹤壁市(2个)
  鹤壁市鹤山区金顺磁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志清
  鹤壁市鹤山区吕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爱军
  三门峡市(1个)
  卢氏县救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安民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认定问题的复函 皖地税函[2006] 2006/10/20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利企业房产税减免税政策的通 大地税发[2005] 2005/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赣国税函[2003] 2003/10/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 浙国税流[2000] 2000/1/1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苏民规[2010]1号 2010/8/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原福利企业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 苏国税发[2007] 2007/8/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新办 变更和注销福利企业资 沪国税货[2015] 2015/8/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 闽国税发[2003] 2003/3/20
广州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我市福 穗福管函[2014] 2014/10/31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 赣民字[2001]23 20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