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丰台区2003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发文文号: 京价[房]字[2003]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2-19
实施时间: 2003-2-19
法规类型: 评估估价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2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丰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确定丰台区2003年度危旧房改造区域经济适用房价格基准点的函》(丰政函[2002]12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你区2003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樊家村、木樨园,每建筑平方米3600-3800元;
  大红门,每建筑平方米3500-3700元。
  以上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作为危改区居民购买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价格标准。具体执行中由你区人民政府按照不同区域,在指导价格幅度内自行掌握。请你区将制定的具体价格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以便于各方面掌握信息和监督管理。
  特此复函。
  二00三年二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 2004/2/23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2]20 2012/11/15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驻辽部队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内售部分 辽地税函[2003] 2003/4/4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监审 浙价成[2013]27 2013/10/25
发布《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的通知 价检字[1988]21 1988/5/14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2]10 2012/6/8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 沪公积金[2010] 2010/6/29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食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防护用品价 鲁价发电[2011] 2011/3/17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沪Ⅳ车用汽、柴油价格的 沪发改价管[201 2012/5/10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