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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省财政本级新旧科目预算执行支出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库[2006]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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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门、各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已步入实施阶段,做好2006年预算执行分月数据新旧科目转换工作是推进这项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7号)和《财政部关于报送2006年地方预算执行分月新旧科目转换数据的通知》(财库[2006]34号)文件规定,为了做好省级新旧科目预算执行支出数据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范围
  新旧科目预算执行支出数据转换是将2006年省级各部门分月财政支出拨款数据,转换为2007年支出科目数据,其中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经济分类科目到类级。转换数据包括2006年一般预算支出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拨款、预算外支出拨款。
  二、转换依据
  根据经过省财政厅确认的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转换的2006年部门预算,以及部门预算转换时的新旧科目对应关系,对2006年部门财政支出拨款数据进行转换。转换前后分月支出数据总数必须相等。
  三、转换程序
  (一)省财政厅国库处将2006年按部门分月财政支出拨款数据,提供给省级各主管部门及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层预算单位。
  (二)基层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2006年科目分月支出数据,在国库集中支付软件单位端,转换成新科目的分月支出数据,经审核无误后逐级上报主管部门。
  (三)省级各主管部门将审核无误的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的新科目分月支出数据汇集,报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按照部门预算分管权限划分)。
  (四)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将审核无误的主管部门报送的新科目分月支出数,报送省财政厅国库处。
  (五)省财政厅国库处审核后,生成分月支出新科目总表上报财政部。
  四、报送时间
  (一)2006年7月7日前,省财政厅将2006年1-6月份部门分月财政支出拨款数据提供省级各部门。省级各部门支出数据转换采取逐月转换、上报的方式:2006年7月14日前报送2006年1月份支出转换数据;2006年7月18日前报送2006年2月份支出转换数据;2006年7月21日前报送2006年3月份支出转换数据;2006年7月25日前报送2006年4月份支出转换数据;2006年7月28日前报送2006年5月份支出转换数据;2006年7月31日前报送2006年6月份支出转换数据。省级各部门只有在上一个月支出数据转换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转换下一个月支出数据。
  (二)2006年7月份以后的省级各部门支出转换数据逐月上报。省财政厅从8月份开始,以后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政支出拨款数据提供省级各部门;省级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支出转换数据报送省财政厅。2007年1月25日前,省级各部门报送2006年12月份的支出转换数据,至此2006年分月支出数据转换工作全部完毕。
  2006年省财政本级预算执行支出数据转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确保预算执行分析的可比性、财务统计的连续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的实际态势有着重要意义。省级各部门的新旧科目预算执行支出数据转换工作将纳入2006年部门决算考核评比范畴,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数据转换编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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