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洛湛铁路永芩段建设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5]8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5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洛湛铁路永芩段建设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5]59号),明确洛湛铁路永芩段施工营业税为省级收入,专项用于洛湛铁路永芩段的征地拆迁补偿。为了加强税收征管,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洛湛铁路永芩段建设项目,其施工环节实现的营业税入省金库,由永州市地方税务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负责征管,并可直接委托柳州铁路局代扣代缴。其他地方税收除省与地方共享的仍按原规定分别缴入省金库、市县金库外,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地方税收缴入市县金库。
  二、应抓紧做好与柳州铁路局的工作衔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洛湛铁路永芩段进入施工期后,永州市地方税务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应按季向省局直属局报送税款的征收情况(附税票复印件),以便于省局及时了解情况。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