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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06]12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6
实施时间: 2006-5-16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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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全省(含厦门)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146元,月人均1429元;不含厦门则为15990元,月人均1333元。各地在执行养老保险征缴政策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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