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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陕西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财政局《关于认真贯彻〈通告〉及时查处违犯税收法规案件的联合通知》的联合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时间: 1981-8-28
实施时间: 1981-8-28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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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财政厅(局):
  最近,陕西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财政局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通告〉及时查处违犯税收法规案件的联合通知》,我们认为很好,现转发给你们参考。
  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严重偷税、抗税案件,以及无理取闹,围攻税务机关,殴打税务人员事件,要及时查明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对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理,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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