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CPA考试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87]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7-3-12
实施时间: 1987-3-12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考核,每年或每2年举行1次。每次考试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各项具体要求,应当至迟于每次考试、考核前2个月通知。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和经济法;考试办法为笔试和口试。
  注册会计师考核范围为:学历、经历、著作或业绩;考核办法为验证证件和证明,必要时附加口试。
  四、财政部批准组成的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考核工作。
  各地区省级财政厅(局)批准组成的考试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场组织、成绩通知等工作。不成立或不需单独成立考试委员会的地区、可与邻近地区联合组织考试委员会,或由全国考试委员会指定的邻近地区考试委员会代办考试和考核工作。
  五、全国考试委员会成员由13人组成,省级考试委员会由5—7人组成。考试委员会成员应由主管的财政机关会计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研究员担任。省级考试委员会组成人选 ,应事先征得财政部同意。
  全国考试委员会和省级考试委员会均应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可以由同级注册会计师协助办理。
  考试委员会为非常设组织,于每次考试前6个月组成并开始工作。
  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条件、志愿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持所在单位信件和学历、业务经历、业务专长等证明文件,向当地省级考试委员会或指定地区的考试委员会报名参加考试或考核。
  学历文件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证明书;业务经历文件包括任命书、任职单位证明书;业务专长证明文件包括本人的著作、译作、业务自传和有关专家鉴定书等。
  七、考试的命题、评分标准、口试提纲和合格要求等,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评分由省级考试委员会负责进行,经全国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省级考试委员会对全科及格者发给全科及格证书,单科及格者发给单科及格证书。单科及格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时,可免于已及格科目的考试。
  八、对于参加考核者的考核方法、考核口试提纲、合格要求等,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考核评定工作由省级考试委员会负责进行。考核结果经全国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省级考试委员会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
  九、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施行前由主管的财政机关考核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不再进行考试或考核,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进行复查,对确实不合格者,应当撤销注册。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施行后至第一次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举行前由主管的财政机关考核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均须参加统一考试或考核,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撤销注册。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 皖政办[2010]35 2010/6/9
关于注册会计师向上市公司会计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 2002/8/5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 津注协[2016]23 0001/1/1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 川注协[2019]11 2019/11/22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 甘政办发[2010] 2010/2/11
关于发布《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纲 2005/10/9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关于印发《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鄂注协发[2011] 2011/10/2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征求意见稿 会协[2009]83号 2009/12/30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1]52 2001/4/5
202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 财政部注册会计 2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