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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1124-20251128]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2
实施时间: 2025-12-2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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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2.问:符合哪些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答: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3.问:购置免税电动车的时间是以合同日期为准吗?
  答: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一、……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4.问: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八条规定,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5.问: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六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四条规定,《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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