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3
实施时间: 2025-1-23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制定了《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甬外管〔2021〕1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反馈,联系电话:0574-87058179。
  附件: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5年1月23日
相关附件:
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征求对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公允意见操作指引”意见 2012/4/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 鲁国资[2021]9号 2021/10/18
广州海关关于企业办理“互联网+自助缴税”业务的操作指引 2015/12/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主体 2024/1/18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 2024/9/6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工 2020/7/27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 杭国资发[2013] 2015/3/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紧缺人才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优惠 2025/7/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 鲁汇发[2024]35 20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