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地方国资 > 北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关于2025年在京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监管局
发文时间: 2025-6-30
实施时间: 2025-6-30
法规类型: 北京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6〕6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财资〔2016〕32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财预〔2025〕44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在京中央企业,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足额向我局申报国有资本收益。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中央企业应按规定时间,向我局报送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基础上,还应通过“2025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系统(单机版)”导出电子数据(后缀为JIO格式的文件)一并报送(电子数据需刻录成光盘报送)。“2025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系统(单机版)”及填报说明请到财政部预算司网站下载,具体下载地址为http://yss.mof.gov.cn/xiazaizhongxin/。
  三、申报时间
  各有关中央企业的应交利润,《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财预〔2025〕44号)文件印发之日前发生的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等,由中央企业或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原则上于2025年6月30日前申报完成。
  四、申报方式
  (一)有关中央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并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未能按时申报,影响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的,应承担相关责任。报送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我局各处室审核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表格。
  (二)相关材料应按照要求同时报送所属中央部门(机构)。
  附件:北京监管局国资收益审核联系表

相关附件:
北京监管局国资收益审核联系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1 2015/4/20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发综合[2 0001/1/1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规[2 2023/4/26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的 国资发综合[201 2016/8/24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国资发考分[201 0001/1/1
关于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备案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函[2 2006/10/9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综合[201 0001/1/1
关于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 国资发分配[201 0001/1/1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 国资发评价[201 20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