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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二批]
发文文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68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 2023-6-27
实施时间: 2023-7-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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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按照农林业发展情况,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17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公告第50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调整后〈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农办外〔2022〕1号)同日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二批)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林草局
  2023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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