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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水利厅省管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水利厅
发文时间: 2024-8-21
实施时间: 2024-8-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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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管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指南(2024版本)

出具缴费码

1、缴费人填写“附件1补偿费缴费项目和相关单位信息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缴费人邮箱发送至水保处邮箱sdslsb@shandong.cn;

2、水利厅将“补偿费缴费项目和相关单位信息表”录入非税交换系统,生成“缴费码”并发送至缴费人邮箱

补录信息

缴费人通过“缴费码”登录非税信息交换。

在收到“山东税务”发送的含有采集码(缴款码)手机短信后,通过电脑或手机进入山东税务网站(https://shandong.chinatax.gov.cn)的非税信息交换模块(网站界面右上角),选择“缴费人登录”,使用手机短信提供的缴款码完成登录,点击“信息采集”功能补充有关信息,行政区划可选择济南市历下区东关街道(详见附件3)

收取缴费通知

信息补录完成,经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和认定流程后,点击查询/刷新查看实时信息采集进程状态,待非税信息交换模块界面显示已登记已认定,即可进行第三步。(详见附件3)

申报

(一)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请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若企业经营注册地址不为济南市历下区,请点击右下角的特定主体登录,最后在中间下拉框选择“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信息补录时经营注册地有税务登记则选择此条),或者“社保非税虚拟户”(信息补录时经营注册地无税务登记则选择此条)。

进入时请选择主管税务机关为济南市历下区的主体登录,若进入申报表时不自动带出申报信息,则选择另一条。

(二)按照“地方特色-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主管部门核定)”打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功能,选择“按次申报”,点击屏幕右上角的“下一步”,自动弹出“项目信息选择”对话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申报”,系统提示“申报成功”。

对于不自动弹出“项目信息选择”对话框,请选择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详见附件3)

缴款

(一)按照“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打开网上申报缴税功能,选择待缴款信息,可采取签署三方协议扣款(需要同历下税务局重新签订方可使用)、银行端(需要打印后前往当地银行营业厅办理)、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小额使用)、银联缴款(需开通网银功能。

(二)若未缴款成功导致税(费)款被锁定,按照“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缴款凭证处理”解锁后重新缴纳。(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

厅水土保持处:0531-51767189

历下区税务局:0531-81182168

技术支持电话

固话:0531-85656004

手机:13220737993

厅水保处邮箱

sdslsb@shandong.cn

相关附件:
附件1 补偿费缴纳项目和相关单位信息表.doc    
附件2 非税信息交换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人登录)操作手册V1.0.doc    
附件3 缴费人申报缴费明白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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