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25
实施时间: 2025-9-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要求,我市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关于公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2025年第4号),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工作已于2025年8月29日结束。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海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进行选择,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为我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 赣财购[2011]2号 2011/2/2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沪税函[2020]90 2020/11/1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 2025/9/17
深圳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境 2019/5/1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 鲁财采[2011]6号 2011/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有关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6/7/1
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9]44号 2019/8/30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 国家税务总局内 2025/7/1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昆明海关云南省商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19/4/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 国家税务总局云 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