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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25
实施时间: 2025-9-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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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要求,我市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关于公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2025年第4号),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工作已于2025年8月29日结束。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海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进行选择,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为我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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