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9-21
实施时间: 2025-9-2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54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经研究,现就我省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为6525元。2025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91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9575元。
  二、2025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如下:

月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标准

6525

60%

70%

80%

90%

100%

150%

200%

250%

300%

月缴费金额(元)

783

914

1044

1175

1305

1958

2610

3263

3915

  三、参保人员2025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与缴费基数标准6525元的比值据实计算。其中,已缴纳了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且低于2025年度最低缴费档次60%标准的,应补齐差额部分金额。
  四、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当年使用的全省缴费基数发布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暂按上年度公布缴费档次的60%至300%九个档次缴费,也可待当年使用的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发布后,按新的月缴费基数60%至300%九个档次缴费。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5年9月2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 沪人社规[2025] 2025/12/1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黑人社发[2024] 2024/5/17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舟 舟人社发[2024] 2024/3/4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4/1/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 渝人社发[2022] 2022/6/2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内政发[2024]18 2024/5/28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1995/3/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 厦府[2004]198号 2004/9/2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应急管理 深人社规[2023] 2023/2/16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等 苏人保办[2021] 20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