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 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5]4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22
实施时间: 2025-9-2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5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部署要求,现就调整我省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发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执行、下限按4043元/月执行。
  二、202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下限按4521元/月执行。
  三、2025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932元/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9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银行、人保系统养老保险统筹会计核算管理暂行 1994/1/1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沈劳社函[2007] 2007/6/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 渝人社发[2024] 2024/7/1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 藏政发[2011]69 2011/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陕政发[2011]28 2011/5/10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公布我省城镇企业职工 青人社厅发[202 2023/2/23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次修正] 江苏省人民政府 1998/7/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 皖政[2009]131号 2009/12/2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 宁人社发[2013] 2013/4/7
芜湖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1997/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