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昆政办[2025]10号
发文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5-3-17
实施时间: 2025-3-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昆明
阅读人次: 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2025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每年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实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真正通过解决“一件事”,推动解决“一类事”,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昆明品牌。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主办、协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业务难点,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工作实绩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
  三、强化跟踪落实。各主办单位要定期跟进2025年10件惠企实事进展情况,于2025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市政务服务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

  一、评选认定200名“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制造业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年度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产业、主攻工业”部署,进一步增强昆明优质企业的获得感,奋力打造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2025年计划在昆明市制造业产值前100名的企业中评选认定200名“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建立昆明市制造业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昆明市制造业高层次人才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纳入“春城惠才卡”B类持有者管理服务范围,享受人力社保、医疗健康、教育就学、户籍居留、车驾管、企业登记、税务、科技、旅游、酒店、交通出行等综合服务,不断提升惠企强企服务力度。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年度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一揽子增量政策,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实现银行信贷资金精准快速直达基层。制定《昆明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针对有贷款需求的经营主体,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形成“申报清单”,对“申报清单”内的小微企业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清单”,各银行机构依据本行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策,及时开展融资对接,扎实推进贷款需求应贷尽贷,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有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主办单位:市委金融办(市金融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年度目标:聚焦企业立案难、审限长问题,制定涉中小企业投资经营者案件绿色通道工作方案,针对涉中小企业民事纠纷类案件,开通快调、快审、快裁“绿色通道”,为保护中小企业投资经营者权益按下“快捷键”,持续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品牌。主动上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法宣传、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增强企业的合规和维权意识;组建专业涉企审判团队,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借助智慧法院新引擎,以多样化诉讼服务提供便捷化司法体验;结合人工智能等审判辅助系统,高质高效审理涉企案件;运用“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对企业重点关注事项及风险进行释法说理。
  主办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四、擦亮科创服务品牌,全年“入企问需”不少于50场
  年度目标:深入贯彻执行“政策直通车、服务零距离”科技服务团“532工作法”,即立足五支科技服务小分队,服务县区、园区、企业“三贴近”,实现高质量科技服务和高效率科技供给“双提升”。聚焦科技政策宣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社会研发投入、科技服务业指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项目征集申报等科创惠企实事,2025年开展“入企问需”科技培训服务不少于50场,持续以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之“优”,促全市创新创业活力之“放”,为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昆明品牌提供科技支持与助力。
  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打造2个涉企法治服务工作站,帮助企业解决“全生命周期”法律事务
  年度目标:聚焦企业需求,以昆明中央法务区为核心,在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康乐茶城打造2个涉企法治服务工作站,逐步将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国际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尽职调查等服务辐射至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经济开发区、商业活动聚集区。公示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法律查明、商事调解、尽职调查、公证5类事项二维码,通过“实体中心+数字化服务”方式,实现涉企法律服务线上线下便捷协同办理。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上门问诊”、“法治体检”活动,举办企业法律服务讲座12期,为企业提供靶向、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法律事务。
  主办单位:官渡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减轻缴费单位负担12亿元
  年度目标:延续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低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1%降低为0.3%。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让企业在更轻松的经济环境下运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保障员工就业权益。2025年全市减轻缴费单位负担12亿元。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七、开设13个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服务企业有温度、有速度
  年度目标:在主城区13个办证点设置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企业专窗,申请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为实体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均纳入企业专窗服务范畴。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个窗口专人受理、专人审核,当日办结。对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后无需另行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针对企业存在急事急件,如办理抵押登记等有迫切时间需求的业务,主动提供延时服务。对所有纳入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绿色通道的业务,实行全业务100%质检和回访。
  主办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加快项目落地
  年度目标:编制《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实施规程》,重点从设立综合窗口、审批事项覆盖率、事项全流程受理率、工建系统运用率、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公布率、线上审批率、窗口人员服务好评率等方面,切实提升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服务水平。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77天以内,并联审批率提高5%,公共服务上线率提高5%。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局
  协办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九、推行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
  年度目标:解决长期以来外国投资者在办理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时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而耗费大量时间和物力人力成本问题,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与中西部部分城市及省内各地州签订《关于简化登记材料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试点的协议》,发布《市场监管部门简化登记材料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试点办法》,在试点城市推行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对于已在试点城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再到其他试点城市投资开办企业,只需提供由已设企业受理地市场监管部门档案部门出具的加盖档案证明印章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由该登记机关出具的已收取主体资格证明原件的证明及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即可。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设立10个商圈、园区服务站,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增值服务
  年度目标:把“帮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拉近与企业、经营主体的距离,延伸服务半径,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为企业服务。落实投资审批帮办代办横纵联动服务机制,与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加强联动合作,设立不少于10个商圈、园区的服务站点,让招商引资、帮办代办服务进商圈、进园区,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投资服务指导、审批帮办代办服务。
  主办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中共海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营商环 琼审委办[2023] 2023/9/1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 皖政[2017]120号 2017/9/18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复 津职转办发[202 2022/12/28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 皖营商环境办[2 2023/9/21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 沪府办发[2023] 2023/12/27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 湘政发[2024]7号 2024/5/10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进企业 浙自然资规[202 2020/3/12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注册登记便利化 2018/7/1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 豫自然资发[202 2024/4/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 内政办发[2022] 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