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25]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5-7-21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精神,现将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0.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0.7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4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2%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 吉人联字[2010] 2010/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 京人社养发[201 2012/1/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 冀人社字[2025] 2025/7/28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嘉 嘉人社[2019]60 2019/6/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 川人社发[2013] 2013/1/1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 沪劳保养发[200 2008/1/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 冀人社发[2015] 2015/1/1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杭人社发[2011] 2011/1/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调 鄂人社发[2012] 2012/7/2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解决未 苏人社发[2011] 201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