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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0707-20250711]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18
实施时间: 2025-7-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27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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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进行数据备份?
  答:一、自动备份数据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按照路径【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启动自动备份后,每次退出扣缴端时,系统均会自动执行一次数据备份。
  二、手动备份数据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按照路径【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选择路径后点击“备份”按钮,即可完成一次数据备份(手动备份)。

  2.问:扣缴单位需要每个月都下载更新员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吗?
  答:需要重新下载。如果员工新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修改了以前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员工最新填报的信息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为保障员工能够及时、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在每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时,系统检测到有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下载更新,则弹出“您有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下载!”的提示框,点击【立即下载】按钮即可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问:如何获取或重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密码?
  答:线上获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的途径有两种,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APP
  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详情页,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入重置申报密码详情页,填写并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保存后即完成密码重置。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点击右上角的小头像,点击【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在该详情页中填写并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保存后即完成密码重置。

  4.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可以。根据《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四条预缴税款计算,第9点,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
  当本表第3+4-5-6-7-8行≤0时,本行=0。

  5.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中的“销售额”是否为不含税销售额?
  答: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1列“销售额”应填写含税销售额,具体如下: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第1栏“建筑服务”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第2栏“销售不动产”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第3栏“出租不动产”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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