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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关于认定江苏省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科高发[2024]2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4-12-26
实施时间: 2024-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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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苏科技规〔2017〕380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41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7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江苏省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本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有关规定,自2024年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持本认定文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事宜。
  附件:江苏省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关于认定江苏省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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