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规[2025]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5-22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文化事业建设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7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现就继续减征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至5月24日前,已经征收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网上申报的通 2013/3/1
关于修改《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91号 2018/1/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事业 吉地税发[2007] 2006/1/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5]2号 2025/1/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 2025/3/17
安徽省财政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 皖财综[2025]23 2025/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的 琼地税发[2006] 2006/9/30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 青国税函[2013] 2013/8/1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 财税[2016]60号 2016/5/1
青海省财政厅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 青财税[2025]3号 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