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出口退税热点问题[2025年4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5-12
实施时间: 2025-5-1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9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1.外贸企业取得进项发票一部分用于出口,一部分用于内销,请问这张发票可以进行退税勾选吗?

  答:可以办理出口退税,需将本张发票认证时勾选为用于退税,然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将内销的部分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再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据实申报用于出口的部分即可。

  2.什么是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规定,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以下称预付金)。该境外旅客在离境时经海关验核通过、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离境退税业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向该境外旅客追回预付金,并按规定办结离境退税业务。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粤国税发[2006] 2006/9/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 京国税函[2009] 2009/11/6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 2015/4/7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5年 2025/8/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 冀国税发[2001] 2001/4/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弗利达服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苏国税函[2007] 2007/1/8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 2012/3/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5年6 2025/7/11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2/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 榕税函[2023]60 202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