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人社通[2024]267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8-28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5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54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的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194元,以此核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1582元,下限标准为4317元。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采取按月(或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上统计数据,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2年北京市城乡居 京人社居发[201 2012/2/6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 琼府[2008]27号 2008/1/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跨统筹区进入本市人员养老保 穗劳社养[2005] 2005/12/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陕政发[2006]27 2006/1/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青政发[2011]5号 2011/1/2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 津人社办发[202 2024/12/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桂人社规[2021] 2021/8/13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46 1995/12/29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 2024/7/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 闽人社文[2023]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