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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建发[202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3-8
实施时间: 2025-3-10
法规类型: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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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浙财税政〔2024〕6号)规定,现将我市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明确如下:
  一、购买市六区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
  二、本通知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2025年3月10日起,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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