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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能源[2025]241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5-3-13
实施时间: 2025-3-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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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根据《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718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专家评审,列入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的为上海市等9个城市以及“北京市基于新型储能的V2G车网互动协同调控试点项目”等30个项目(名单附后)。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试点城市有关部门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推进试点建设,力求取得实效,并于2025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同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司。
  三、请电网企业积极支持试点建设,做好电网接入、电费计量等支撑保障服务,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车网互动在绿电消纳和电力保供中的作用。
  四、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推动完善辖区内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支持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研究建立试点后评估机制,适时总结成效问题,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将移出试点名单。
  附件:
  1.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2.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1.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pdf    
2.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名单.pdf    
1.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rar    
2.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名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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