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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办[2025]2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3-24
实施时间: 2025-3-2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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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更好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开展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展示交流活动,宣传推广资产评估机构优秀实践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评协单位会员(独立法人主体)。
  二、案例范围
  聚焦数据资产,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和咨询类报告。
  三、申报说明
  (一)每家机构案例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二)申报案例需满足:已在2023—2025年正式出具报告或者正在开展但已完成内部三级审核的项目。
  (三)申报机构应当如实提供项目实际情况,保证申报案例真实性,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材料可以进行敏感信息处理。
  四、宣传与推广
  中评协按以下方面选择优秀案例: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方法、模型或应用场景的创新性;成果的实用性及推广价值;程序规范性、依据充分性;对客户决策或经济社会的贡献等。
  优秀案例经提炼后,将通过中评协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资产评估》杂志、《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报告(2024年度)》等渠道进行报道、刊登,并将推荐至合作媒体及国际评估组织平台展示。优秀案例的项目负责人优先参与行业标准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五、提交时间及要求
  请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Excel版及用印PDF版、申报说明(附件2)Word版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biaozhun@cas.org.cn。申报表加盖机构公章后邮寄至中评协综合标准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33室,010—88014224)。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标准部 刘心茹
  联系方式:010—88014224
  附件:
  1.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展示交流活动申报表
  2.申报说明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1.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展示交流活动申报表.xlsx    
2.申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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