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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5]27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3-11
实施时间: 2025-3-11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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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燕山财政分局: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二)科学准确填报。各单位应当根据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提升审核质效。各区、各部门应当对全部所属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编制并报送《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全量审核。
  (四)强化结果应用。各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认真总结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并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中列示。
  (五)严守保密防线。各区、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单位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均应参加此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填报工作,单位范围参照部门决算口径。2024年新组建部门、职能整体划转不再保留的部门不编报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涉及部分职能划转的部门正常编报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方式
  我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应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http://fwxt.czj.beijing.gov.cn/nkbg)上的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4日开始进行网络编报。用户名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nkbg,默认初始密码为“123456”。
  (三)报送要求
  市级各部门应当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2024年度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网络版)报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处室,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市财政局预算处室应当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对所属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
  各区财政局应当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2024年度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网络版)报送市财政局,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总结评价。市财政局拟于7月开始对各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会审,并结合内部控制报告核查评价情况,对各区、各部门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三、其他事项
  (一)操作说明材料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可通过内控填报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
  (二)工作联系方式
  编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沟通。

  技术服务在线客服
  技术支撑电话:55592318
  业务联系电话:55592317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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