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机构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评协[2025]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3-6
实施时间: 2025-3-6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5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的公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评估专业机构推荐函》有关要求,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资产评估机构自愿申请,省评协择优推荐,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审核把关确定入选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河北省财政厅备案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合伙制资产评估事务所,且有5名及以上资产评估师;
  3.具有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并具备承接司法鉴定业务专业胜任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取消申报资格:
  1.机构或机构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受到刑事处罚的;
  3.因违规违法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高院取消备案资格未满3年的;
  4.由被取消备案资格、被其他有关部门作出同等或更为严重处罚的机构直接演变、更名或者由其法人代表成立或控股,原处罚未满3年的;
  5.近3年机构或资产评估师因执业问题被人民法院提起司法建议或有不良履职记录的;
  6.机构未达到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的;
  7.近3年机构因执业质量问题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8.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投诉举报2次及以上,经核实属实的;9.近3年因相关当事人提出异议,资产评估报告被法院委托
  专业技术评审,且认定存在质量问题2次以上的;
  10.申报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受处罚、惩戒信息的;
  11.收费标准高于或低于申报机构平均收费标准10%的。
  三、申报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法院委托评估业务申报表;
  (二)申请加入《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承诺书;
  (三)服务人民法院司法评估项目收费标准;
  (四)资产评估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退休证)。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于3月20日前发送至省评协hebpxqy105@sina.com邮箱(文件名称以机构名称命名)。
  (二)省评协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按照《2025年推荐资产评估机构评分标准》(附件1) 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送省高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秋岩    陈  玉
  联系电话:0311-66650510、66650531
  附件:
  1.2025年推荐资产评估机构评分标准
  2.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法院委托评估业务申请表
  3.申请加入《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承诺书
  4.服务人民法院司法评估项目收费标准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3月6日

  附件1
  2025年推荐资产评估机构评分标准

  推荐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业务机构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得分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专业力量、业务收入、内部治理四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机构基本情况30分
  (一)机构备案满3年,且持续符合设立条件,得20分;
  (二)机构法定代表人是资产评估师的,得10分。
  二、专业力量30分
  具有5名资产评估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能力,得10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30分。
  三、业务收入20分
  机构2023年度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得5分;300万-500万的,得10分;500万以上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最高加10分。
  四、内部治理20分
  (一) 有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得15分;
  (二)设立独立党支部的,得5分;设立联合党支部的,得4分。

相关附件:
附件2-4.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10年度会计决 豫评协[2011]3号 2011/1/6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1-2022年广东省资产评估机构执 粤评协[2023]31 2023/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广西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 桂评协[2022]27 2022/5/26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 浙财企[2016]12 2017/1/1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 琼评协[2021]30 2021/7/14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后续管理有关 京会协[2008]10 2008/7/15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川财监督[2020] 2020/5/19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 云财监[2024]13 2024/7/5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综 2021/4/16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转发中评协《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 甘评协[2024]11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