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贵州省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5
实施时间: 2025-2-25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4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八条、第九条,为做好我省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和《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黔残联发〔2023〕6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认证
  (一)认证对象:上年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认证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认证期。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认证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在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zwfw.guizhou.gov.cn)进行注册、登录后,在搜索栏中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找到办理事项后选择相应的地区点击“在线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情况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2.线下申报 (线上办理有异常情况无法办理时)
  (1)各县(市、区)残联指定的认证地点进行申请办理。
  (2)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3)线下认证需提供纸制资料:
  ①上年度单位每月职工工资花名册;
  ②有效期内的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同期在 1 年以上);
  ④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医保的清单(需加盖部门章或电子印章);
  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1)。
  ⑥残疾职工个人银行工资流水(需有该银行章或电子印章)
  二、申报征收
  (一)征收对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 到在职职工总数 1.5%比例的用人单位。
  (二)征缴时间:保障金征缴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三)征收机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主管税务机关。
  (四)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保障金缴纳事宜。
  1.网上申报流程:缴费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系统自动带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和“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信息,如缴费单位检查带出的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相符,需携带复核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残联进行信息复核并修改,经复核后再次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
  2.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填报《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结合申报系统信息进行核对。信息一致,受理申报;信息核对不一致,当场告知用人单位持复核资料到所在地残联进行信息复核并修改,再返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缴纳。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黔残联发〔2023〕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57号)。
  
  2025年2月25日

相关附件: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2.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docx    
3.各认证点联系信息表.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 穗残联[2010]32 2010/12/28
湖北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武 鄂财综发[2005] 2006/1/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我市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甬地税一[2004] 2005/1/1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市区企业残保金征缴标准的通 2015/11/5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 2020/1/1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 2021/9/20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 厦财社[2021]12 2021/8/25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 湘财综[2015]21 2015/7/2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 藏财税[2020]17 2020/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