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关于发布《国家隔离场[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申请使用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25-2-21
实施时间: 2025-2-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6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使用国家隔离场(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工作,有效发挥国家隔离场作用,经研究,制定《国家隔离场(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申请使用指南》,请知悉并按程序申报。

  国家隔离场(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申请使用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使用国家隔离场(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开展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工作,制定该指南。
  一、隔离场基本情况
  隔离场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柱东路2号,为国家一类事业单位。该隔离场设有36个独立隔离单元,每单元面积约4×4m2。
  二、企业申请使用流程
  (一)申请材料填报
  申请使用单位通过“互联网+海关”—“公共服务”—“指定隔离检疫场申请”模块(http://online.customs.gov.cn)向北京海关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填制真实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电子信息),填制要点见附件1;
  2.进境动物从入境口岸进入隔离场的运输安排计划和运输路线(加盖本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二)申请受理
  北京海关对隔离场使用人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受理。使用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使用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材料审核和隔离场审核
  受理申请后,北京海关对使用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隔离场周边卫生环境、内部设施等组织实地审核评估。
  经审核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合格的,上报海关总署终审。
  (四)批准使用
  海关总署接到北京海关上报材料后,经终审符合要求的,由海关总署批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使用。
  三、公示和查询
  北京海关对国家隔离场申请和使用情况在线公示,供企业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和查询网址为:http://pet.ethro.net/quarantine_front/f/desk。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管理
  批准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隔离场内部管理制度,配合海关工作,善用设施设备,加强人员管理,重视安全生产。
  (二)关于调控
  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肩负着政策性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保障任务,申请使用单位须配合海关优先保障政策性隔离检疫任务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隔离场申请单填报要点
  2.运输计划和运输路线(模板)

  附件1:
  国家隔离场申请单填报要点

  一、申请信息
  申请类型:选择“再次”;
  隔离场类型:根据进境动物为“种用”、“观赏”、“参赛”等情况选择对应类型;
  行政区域:选择“北京市顺义区”;
  上一次使用证号:免填。
  二、隔离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2473N
  隔离场名称: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
  隔离场法人:李迪
  联系人:谭启东
  联系方式:010-64581373
  隔离场传真:010-64565248
  隔离场邮政编码:101312
  隔离场经度:116.5724°E
  隔离场纬度:40.0702°N
  隔离场面积:61.82亩
  隔离场规模:36
  隔离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柱东路2号
  三、上批隔离动物信息 免填
  四、屠宰场信息 免填
  五、附件信息 仅上传E、F两项。

相关附件:
北京海关关于发布《国家隔离场(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申请使用指南》的通知.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