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25]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4
实施时间: 2025-2-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1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各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审核,天津市海棠公益基金会等3家社会组织,自本通知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1.天津市海棠公益基金会
  2.天津市冯骥才民间文化基金会
  3.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5] 2015/4/29
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 青民发[2022]61 2022/8/15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3/10/7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认重庆市巴 渝财公告[2024] 2024/12/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 沪财税[2010]56 2008/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 粤国税函[2004] 2004/7/23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上海市财政局上 2017/5/19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长春市朝 吉财公告[2023] 2023/1/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工会 2000/11/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闽财税[2010]13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