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2-11
实施时间: 2024-12-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要求,在专利收费中增加专利权期限补偿等收费子目,同时调整单独指定费子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执行专利权补偿期年费和专利权补偿期限请求权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4〕437号)要求,2025年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降低后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4〕440号),2025年继续执行降低后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现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从我省政府性基金目录中删除,我省政府性基金2024年共15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4〕195号),对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现对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相关附件:
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安徽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2/9/30
《2021年以来涉交通运输业国家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 2021/11/12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 甘财税[2023]11 2023/6/15
河北省执行的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1008] 2023/10/8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 2024/12/3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建立和健全目录清 鄂价费[2015]10 2015/7/20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20/12/17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安徽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皖发改价费[202 2024/1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2023/11/28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 甘财税[2022]2号 20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