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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有关税费征管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0
实施时间: 2025-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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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现将有关税费征管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2月1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停止办理所有税费业务,原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分别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西夏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三、原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主管税务机关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纳税人、缴费人可以选择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服务、对外公开联系电话等“非接触式”线上渠道咨询或办理涉税费事项。如需线下办理涉税费业务,请前往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序号

办税服务厅名称

办税服务厅地址

联系电话

1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北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以南杞福巷内200米

0951-4060257

2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南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南巷70号

0951-5033263

3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万寿路177号

0951-5555263

4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西夏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与丽子园北街交叉口

0951-2039067

5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55号

0951-5673019

6

国家税务总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宁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0951-309337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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