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规[2024]1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12-3
实施时间: 2024-7-1
失效时间: 2029-6-3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从2024年7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63元(含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即在每人每月153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此前各级已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本通知有效期5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9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 吉劳社养字[200 2005/9/15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冀劳社办[2001] 2001/7/4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 温人社发[2024]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税发[2020]57 2020/9/10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 2017/9/1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城乡居 京人社发[2022] 2022/3/1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央行业临时职工及附属单位基本养 闽地税函[2001] 2001/10/19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 穗人社通告[202 2021/6/1
辽宁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 19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