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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有关信息采集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4-12-27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1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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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25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工作将于2025年1月4日至24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进行。辽宁省考试报名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为做好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要求
  凡是报名参加2025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应首先在全国统一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信息采集,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提交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初、高级会计资格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信息采集数据并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考试科目并缴费。
  由于我省考试报名人数较多、信息采集工作量较大,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不准备报名参加2025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可避开信息采集高峰期,在2025年2月以后进行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所需材料
  (一)基础信息材料
  1.标准证件照片。要求:照片须为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不接受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
  2.有效身份证件。要求:jpg、png格式,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暂未工作且不属于在校学生的非辽宁籍人员,需同时提供居住证。
  (二)教育经历材料
  已取得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证书丢失的可由毕业院校或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要求:jpg、png格式,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如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个图片。
  其中:
  1.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技校学历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学位指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在校生需提供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至今在学两条教育经历,并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和至今在学证明(有学校信息的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2008年以后境内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境外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三)工作经历材料
  1.在职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3.会计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表(详见附件1)。
  要求:jpg、png格式,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如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个图片。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计人员应保证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会计人员提交信息采集申请后,财政部门一般3-4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审核,会计人员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方能进行考试报名。
  (三)我省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简章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信息采集审核由属地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表
  2.信息采集审核部门咨询电话
  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4.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表.doc    
附件2信息采集审核部门咨询电话.xlsx    
附件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操作流程.pdf    
附件4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操作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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