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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6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4]1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9
实施时间: 2024-5-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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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民革:
  《关于抓住RCEP实施机遇推动我省外贸高质量的提案》(202413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读《提案》所提涉税建议。诚如所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实施,对福建来说是一个重要机遇也是挑战。我局将进一步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相关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落实落细出口退(免)税等相关政策,提升管理服务质效,构建政策落实精准、服务智能高效、监管科学严密的税收工作,辅导国内从事RCEP区域业务企业用好现行的税收政策,享受各项税收服务举措。
  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商务厅等部门,加强综合调研分析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积极助力我省外贸出口高质量融合发展。
  非常感谢省民革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外贸出口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志荣
  联系人:杨雄富
  联系电话:0591-87098910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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