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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市监[2024]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5-10
实施时间: 2024-5-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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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安局、 税务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银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 效能推动“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4〕3 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南省企 业信息变更“ 一件事 ”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海南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方便企业办理信息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 号)精神,现就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推动高效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抓手,通过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更多许可实现“证照联变”,多个事项一次办,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开展各事项高效“并联审批”,大幅度减时间、 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2024 年 6月底前,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上线运行,并持续优化提升办事体验。
  二、责任分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编制指南、项目推进和效果跟踪等工作;牵头“海南 e 登记”平台的升级改造、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配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和省大数据管理局做好“海南 e 登记”平台与“海易办”系统的对接融合。
  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单位参与业务梳理、方案制定、做好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和数据联调,确保数据质量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实现在线核查并反馈结果信息,共同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
  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和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一件事”服务专区建设,“海易办”平台与“海南 e 登记”平台的对接融合,企业变更信息与“海易办”平台“免申即享”专区的数据对接融合,在信息化建设上提供技术支持。
  各市县(区 )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线下流程有序衔接。市县(区)有关责任单位(参照省级单位)依据职责和要求,协同推进所在辖区的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有关工作。
  三、实施范围
  (一)事项范围。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包含企业信息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基本账户变更预约或者变更办理服务,相关许可证变更,并根据企业信息变更的实际需求,持续动态更新完善,不断优化满足办事需求。
  (二)适用范围。
  登记注册地址在海南全省范围内的企业,需要申请变更企业相关信息,且符合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报条件的均可办理。
  四、改革内容
  建设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系统,在“海易办”门户四端(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移动端、政务服务窗口、自助终端)上线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服务专区提供办理服务。
  (一)一次申请。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海易办”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在线核验身份信息并申报;线下申请的,申请人到省、市、县(区)等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申报,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并申报,或在自助终端机办理。各市县应当积极引导和帮助申请人登录海易办平台在线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业务申报。
  (二)一网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在“海易办”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提供统一入口服务,各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社保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等单位应当积极引导和帮助申请人登录 “海易办”在线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业务申报。通过“海易办”平台用户中心、微信公众号、短信、电话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审批服务部门办理进度情况和办理结果统一反馈至“海易办”平台,申请人可以查询办理进度和决定。
  (三)一窗出件。审批结果出具后,应通过“海易办”平台、“海易办”公众号、短信、电话四种方式将办理结果通知至申请人。建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统一发证服务,审批结果全部出具电子证照或电子批复,申请人需要获取纸质证照的,可到市县(区)政务服务服务中心统一出件窗口领取,也可以选择免费邮寄、自助终端领取等方式获取。申请人需补交证件原件或申报材料的,应支持邮寄到付收件服务。
  五、主要任务
  (一)系统优化升级。制定“海南 e 登记”与“海易办”融合方案、“海南 e 登记”与“海易办”平台“免审即享”专区对接方案、制定各部门的对接技术方案,实现企业信息 6 部门同步变更,同时增加更多部门企业许可事项的同步变更,整体实现“一网受理,一次告知、同步审批、证照联变”。公安、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数据推送至“海南 e 登记”平台,银行应及时将基本账户变更预约成功结果推送至“海南 e 登记”平台,由“海南 e 登记”共享到“海易办”服务专区。开通企业变更信息查询功能,依托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汇聚税务、社保、公积金、公安等部门变更信息,企业可通过企业变更信息查询页面,一键查询上述部门账户及公章变更情况,实现“一口申请,一口反馈”。(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配合部门: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精简申请材料。针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具体需求,整合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包含企业信息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基本账户变更预约或者变更办理服务,许可证变更等事项,申请人按照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填报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领域应用,为商业银行、刻章机构等经营主体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查询、存档、校验等服务能力,探索商业银行、刻章机构等经营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身份凭证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配合部门: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申请人在申请企业变更登记时,可自主勾选办理企业印章刻制、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基本账户变更预约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步变更,采用“一表采集、智能引导、系统流转”的方式集成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实现线上收件、后台自动流转、并联审批、进度查询等功能,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各市县(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四)完善帮办代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对有办理需求的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或申报指导服务。开设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问题。建立“12345+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将办理指引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加强接线员业务培训,推送需求至属地“帮办代办”窗口主动对接服务。(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完成时限:6月30 日前)
  (五)加强多元化服务能力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引导服务,通过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热线端等多端提供“一件事”咨询及办理服务,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统一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服务,可根据办事需求在专用场所设置服务。在各级 12345 热线、海易办平台智能客服知识库录入相关办理指引信息,方便办事咨询。各市县应积极推动在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街道、社区实现集成式自助终端办理一件事服务,鼓励向商场、楼宇、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完成时限:6月30 日前)
  (六)推进其他关联许可事项变更“免申即享”。围绕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后,通过海易办平台查找关联企业其他行政许可,实现系统自动发起业务办理确认,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系统自动发起申报、核准,实现自动办理。6月底前累计完成5个“免申即享”事项,年底前累计完成10个“免申即享”事项。(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完成时限:6月30日并持续推进)
  (七)推出更多“一件事”“一类事”集成办。在“海易办”平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专区增设歇业备案“一件事”、企业迁移“一件事”(省内)子专区。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市场主体“一网”获知各环节的办理详情。延伸企业办理歇业备案、企业省内迁移后各部门业务集成化水平。(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八)增进“码上监管”改革。二维码归集信息,同时强化与海易办平台企业码融合。“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企业信息变更的同时同步变更相关信息,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牵头部门: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审批改为备案”事项的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预期成效
  (一)办事方式多元化。由线下逐个部门依次办理向线上线下多渠道一次办转变,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海易办”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端和热线端实现多端办理,线下提供全省通办综合窗口服务。
  (二)办理流程最优化。将线下逐个部门、逐个系统查询下载,转变为线上系统自动查询反馈,实现一次申请、多端联办、一次反馈,办理时限由最少15个工作日压缩至3 个工作日。
  (三)办事材料最简化。通过数据共享,将25个申报表单精简成1表单填写,将6个办理环节精简到1个。
  (四)办事成本最小化。通过线上线下全流程协同办理,将需多个部门逐个现场申报,改革成线下“最多跑一次”、线上“零跑动”。
  七、工作计划
  (一)攻关开发阶段。2024年5月,开展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攻关建设工作,进行业务系统改造、服务事项对接、专区建设等工作,编制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使用指南。
  (二)上线运行阶段。2024年6月,开展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试运行工作,进行多端验证,针对出现的问题开展排查和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并发布社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使用指南。2024年7月,完成全省推广及宣传、走流程验证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8月,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组织开展改革成效评价验收。2024年11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同部门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是国务院明确要求落地的政务服务具体举措,是考验全省政务服务能力的样本,省、市县两级各部门应当确保改革工作如期进行,指定专人联系负责,确定业务骨干参与事项开发建设及落地应用工作,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落地应用及开发建设中发现的堵点问题,经评估缺少纳入必须关联的事项,应及时纳入并优化服务。各市县各部门应做好落地应用保障,不缺失服务点位、不减少办理方式,全面保障办事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个性办需求。
  (二)强化监控,保障成效。
  各市县、各部门应加强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应用管理,落地使用及开发建设中发现不符合企业、群众和审批服务要求等堵点难点问题以及提升能力的新点子、新方法,及时向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经核实后,及时组织完善提升。涉及企业、群众通过 12345 热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诉求,相关市县和部门应及时核实处置,及时纠正提升不合理服务标准,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问题,依程序推动优化调整。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运行监管机制,建立一体化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政务大数据安全管理。在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推广应用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协同单位,及时吸取国内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提升工作。
  (三)培训体验,扎实推进。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上线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涉及的审批服务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各市县根据审批服务业务需要,及时组织本辖区业务培训,确保业务改革顺利落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在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上线应用后,组织开展走流程体验活动和督促检查,及时查摆落地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吸取创新点,组织优化提升,确保落地应用成效体现。省级各部门应加强各市县对口部门的指导检查,指导积极推进业务协同工作,确保工作落地顺利运转。
  (四)加强协同,扩大宣传。
  各市县、各部门应注重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和其它“一网通办”改革的协同推进,通过电视、公众号、政务网、新闻网等媒体和办事大厅、社区/村、小区等场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办理相关事项,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制作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宣传短视频,并提供各相关单位、市县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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