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申领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4-12-3
实施时间: 2024-12-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0:00至12月18日17:00。
  二、申领程序
  (一)全科合格人员(含免试)请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首页链接或直接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n),在“证书中心”核对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3.2002年及以后年度取得学历人员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可通过学信网申请);
  4.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人员或军事院校毕业人员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
  5.持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的身份证件、学历(毕业)证书等原件照片及备案表上的信息应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可辨,以免影响审核。
  (二)证书申领人员登录系统后请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如有变更,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后点击“基本信息更新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三)证书申领人员提交审核资料后,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资料不符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条件,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资料照片模糊,无法辨别,申领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及时重新或补充上传,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证书申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取得时间预计为2025年1月。届时,请关注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税协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电子证书上线公告。
  (五)纸质证书办理方式:
  1.本年度纸质证书统一使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EMS)邮寄,不提供现场领取的方式。
  2.审核通过后,如需纸质证书,请务必于2025年1月19日10:00至2月28日17:00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通过“证书邮寄支付”链接,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同时支付证书邮寄费用(20元)。逾期将不再办理。
  3.因邮寄地址不详或错误,导致纸质证书邮寄失败,责任自负。纸质证书邮寄地域仅限中国内地,香港地区申领人员的证书,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代发。
  4.已通过审核并支付证书邮寄费用的,纸质证书拟于2025年3月底前全部寄出;已支付证书邮寄费却未通过审核的,邮寄费将于本年度证书申领工作结束后原路退回。
  (六)以前年度全科合格人员(含免试)尚未申领证书的,按上述流程同本年度证书申请一并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查询并下载。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咨询方式
  (一)证书申领咨询电话:021-61651875(技术性问题)、4000033955(政策性问题);
  (二)证书邮寄查询电话:021-61651875、010-83755892;
  (三)邮箱:ksb@cctaa.cn。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执业税务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8 1999/9/27
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 人社部发[2015] 2015/11/2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合作共赢供需平台上线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7] 2017/9/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粤国税发[2008] 2008/3/17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 2021/9/26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 川税协发[2024] 2024/1/3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资 黑人社发[2011] 2011/1/12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黑评协办[2021] 2021/12/23
关于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 2024/11/22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报送、维护税务师行业诚信档案 鲁税注协[2023]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