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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4]10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1-29
实施时间: 2024-11-29
法规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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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市场参与主体办理存续期业务质效,保障基础设施REITs平稳运行,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深证上〔2021〕69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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