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1-28
实施时间: 2024-11-2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持续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适应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涉检行政处罚执法实践需要,海关总署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7号),并增设“海关行政处罚‘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

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征求意见稿)》.doc    
《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1.海关行政处罚“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二).docx    
2.海关行政处罚“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二).docx    
3.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常见案件裁量基准.docx    
4.海关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处罚常见案件裁量基准(二).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减免责 2024/8/2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行 京发改规[2016] 2016/2/14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裁量基 青价综[2014]35 2015/1/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 国家税务总局辽 2023/12/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 沪地税发[2015] 2016/1/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 2021/12/10
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2023/12/1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4/3/27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重大 吉市监法字[202 2021/9/17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财政局会计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权 20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