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建房管联[2024]5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18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 京建发[2024]48 2024/12/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湖北省地方税务 2016/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 深建字[2024]32 2024/12/1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沪房管规范市[2 201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