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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9-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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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税务局、医保局、数据局:
  现将《浙江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数据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事项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是将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许可-00399-002)、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其他-02493-006)、迁入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其他-02493-001)、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企业)(公共服务-00501-018-01)、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公共服务-00122-001)、迁出地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公共服务-49891-001)、迁入地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公共服务-49891-001)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集成办理。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积极推动企业迁移体系系统性重塑、服务全方位提升,通过跨部门迁移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破除迁移障碍,着力打造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省域样板,畅通企业自由迁移渠道,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浙江建设营商环境最优省作出贡献。2024年底前,上线省内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应用,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2027年底前,进一步优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提升企业跨省迁移便利度。
  三、主要任务
  (一)再造办理流程。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从企业视角出发,整合迁入、迁出、变更等迁移相关业务,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企业迁移只需向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即可一次性办理企业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税务迁出申请等事项,推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增设预检机制,系统自动检测社保、税务、公积金等事项办理状态,对存在欠税、社保医保欠费、住房公积金欠缴等不适宜“一件事”联办情形的进行提示,实行分类办理。优化市场监管部门迁出调档流程,取消迁出登记环节,企业可以直接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并送达准予迁入调档函后,迁出地登记机关在3个月内直接将纸质登记管理档案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
  (二)简化申报方式。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归并整合企业迁移关联事项申请材料和表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整合各部门审批系统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服务,实现全流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报材料“一次签署、同步赋权”。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机制,减少重复身份认证。
  (三)打造集成平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服务,打通人力社保、税务、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办理入口,企业直接向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迁移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企业迁入、迁出调档、变更登记后,将迁移信息同步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后办理迁入、迁出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实现业务集成办理、数据实时共享、全程闭环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和相关技术标准调整优化系统功能,使用统一的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在实现省内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基础上,逐步推动跨省迁移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共享获取、网上办理。
  (四)拓展增值服务。各地迁入地税务机关要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预交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并及时做好纳税辅导。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询、合规指导、纾困解难等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推出一批定制化、套餐式、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助企服务新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系统对接、指南编制等工作;数据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子证照归集和数据共享支撑;人力社保、税务、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迁入、迁出业务办理,及时反馈办件结果。
  (二)抓好落地实施。各省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和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擅设门槛和条件,限制、妨碍或者拖延企业迁移。各地要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全力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开展宣传解读,不断提高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知晓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推动系统功能、办理流程、服务内容优化升级,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相关附件:
1.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指南.pdf    
2.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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