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24]168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24-11-10
实施时间: 2024-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推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有效发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分步骤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指导支持,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做好指导服务,推动《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4年11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 京人社事业发[2 2022/8/29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 陕政发[2021]12 2021/8/12
天津海关关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9/2/2
天津海关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一区注册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8/12/7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 在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3/5/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 湘财外[2024]4号 2024/5/2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复制推广自由贸 黑政办发[2017] 2017/3/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规[2021]6号 2021/12/2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批省 浙政发[2022]15 2022/6/13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