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收费取消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6]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6-13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税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精神,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激发实体市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6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的成本性开支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6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有关 湘价函[2013]24 2013/2/2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 冀政办字[2022] 2022/10/19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杭政函[2015]11 2015/7/1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 济政发[2014]23 2014/12/31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 榕政办规[2022] 2022/5/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以数字化为 渝府办发[2023] 2023/9/1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 温政办[2016]73 2016/9/1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业企业固定资 甘政办发[2010] 2010/5/4
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 2022/6/23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 黔府发[2015]12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