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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1-1
实施时间: 2024-1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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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2023年3月,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外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推进“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开门”行动方案》),首次向市场公开3方面12项行动举措。为进一步做深做实“三开门”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提升监管透明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以下简称《深化“三开门”工作十条》,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上交所在官网、APP、官方微信公众号首页设置了“三开门”专栏,公示全部开门举措并提供反馈渠道,欢迎各市场参与人提出意见与建议。上交所将把落实《“三开门”行动方案》与《深化“三开门”工作十条》相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牢“店小二”意识,把门开得更大,将规则讲得更清,让用户体验更好,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与大家共同把市场建设好、发展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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