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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集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评协[2024]4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0-10
实施时间: 2024-10-10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5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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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
  根据《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深评协〔2024〕38号),专门专业委员会分设6个专门委员会和7个专业委员会。现就公开征集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类别、职责、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产评估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通过所在资产评估机构自主报名,相关报名材料由资产评估机构统一提交深评协;
  (三)原则上每人可申报专门专业委员会数量不超过3个,深评协根据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四)深评协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其他说明
  (一)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及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3),社会职务、论文发表、主持课题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及完整签章扫描版发送至深评协电子邮箱(shenzhenpinggu@163.com);
  (三)后续深评协将对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记录,视履职情况对相关成员进行动态调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熙恒  0755-23947203
  周  红  0755-82713123
  附件:
  1.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类别、职责及任职条件
  2.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报名表
  3.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报名信息汇总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专门专业委员会类别、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专门专业委员会类别
  专门委员会下设:
  (一)深评协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
  (二)深评协自律惩戒委员会;
  (三)深评协内部治理与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发展促进委员会;
  (四)深评协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
  (五)深评协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
  (六)深评协申诉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下设:
  (一)深评协评估参数研究委员会;
  (二)深评协企业价值评估委员会;
  (三)深评协自然资源(含房产、土地、矿业权)评估委员会;
  (四)深评协其他动产(含机器设备、船舶、飞机等)评估委员会;
  (五)深评协无形资产(含数据资产及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委员会;
  (六)深评协ESG、碳中和等新业务研究委员会;
  (七)深评协技术支持委员会。
  二、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深评协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深入调研行业全局性、趋势性、综合性的大事要事,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提出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建议,为行业发声;
  2.协调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性、机制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策划和实施行业重大宣传活动等。
  (二)深评协自律惩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对深评协会员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
  2.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开展专家评审、互动交流。
  (三)深评协内部治理与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发展促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组织架构、质量管理、一体化管理、企业文化等内部治理体系的调研,提出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的建设性意见;
  2.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等提供咨询建议,帮助资产评估机构完善治理体系;
  3.研判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改革创新建议。
  (四)深评协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资产评估行业吸引高端人才、人才继续培养、青年人才培养、专业人员分层培养提出建议;
  2.对深评协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3.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五)深评协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行业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与对策;
  2.监测分析全行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发布最新动态;
  3.举办信息化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等。
  (六)深评协申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受理对自律惩戒委员会发送的《惩戒决定书》提出的申诉;
  2.对申诉事项开展调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七)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跟踪研究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理论和实务动态,通过专家提示、研讨报告等为会员提供专业咨询;
  2.开展新业务研究与应用推广;
  3.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
  4.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的专业互动交流等。
  三、专门专业委员会任职条件
  (一)深评协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任职条件:
  1.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构负责人等;
  2.在资产评估行业从业十年及以上,对行业有深刻认识;
  3.过去五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二)深评协自律惩戒委员会任职条件:
  1.资产评估师;
  2.从业十年以上;
  3.有行业检查经验;
  4.在评估机构担任首席评估师、技术审核、质量控制、标准制订等工作,具有实务操作经验;
  5.过去五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6.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7.符合《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自律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要求。
  (三)深评协内部治理与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发展促进委员会任职条件:
  1.资产评估师;
  2.从业五年以上;
  3.过去五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管理岗位;
  5.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四)深评协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任职条件:
  1.在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三年及以上;
  2.过去五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3.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五)深评协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任职条件:
  1.过去五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2.熟悉评估行业辅助系统建设;
  3.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六)深评协申诉委员会任职条件:
  1.资产评估师;
  2.从业十年以上;
  3.有行业检查经验;
  4.在评估机构担任首席评估师、技术审核、质量控制、标准制订等工作,具有实务操作经验;
  5.过去五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6.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七)专业委员会任职条件:
  1.资产评估师。同时持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等一种或多种资格证书者优先;
  2.从业五年以上;
  3.在资产评估机构主要从事审核、实务操作等;
  4.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5.热爱评估行业,能积极参与行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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